(会议纪要)
2011年11月16日下午,在上海市车管所哈密路1330号4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机动车登记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工作例会,对当前所需要开展的一些工作进行商讨。
出席人员: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科副科长李莉,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商锦书,机动车登记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黄辉,机动车登记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上海东昌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陈文勇、陆平,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陈捷,上海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张雯,上海开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牧女,上海名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孔繁荣,上海华星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志林,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邵隽。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国荣无故缺席。
会议主持人:商锦书
会议记录员:叶慧芬、黄辉
会议主要内容:
一、去年底协会根据车管所要求和“华赞”与“捷晨”两家电脑公司第一次签订了为37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协议,经过一年的操作配合,会上大家对二家电脑公司在今年的服务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问题及要求。
首先对“捷晨”电脑公司进行了评议,从2008年后,到签订协议之前,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发现问题找不到技术服务单位,这样既影响了工作也在上牌过程中带来了许多不便,大家意见很大。自从签订协议之后,该公司基本按协议内容执行,他们还专门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配备专车与专人,每月定期到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服务,大大减少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有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所以大家对“捷晨”公司肯定多意见少,工作比较顺畅。同时对“捷晨”公司也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希望他们在每月的上门例行维修保养当中,服务要更加仔细,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另外对“华赞”公司经过这一年的合作配合过程中,发现收费价格不规范,没有标准。出现问题有推诿现象,处理也不够及时。经过车管所综合科李俊彦副科长、车驾科李莉副科长牵头,于2011年8月16日,会同协会和“华赞”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使工作得到改进。
在讨沦中经到会者提议,先将去年签订的协议合同主要部份分发到37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各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由协会进行汇总修改后作为签订新的协议内容。
二、关于专委会按照“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每月一次“主任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了讨论。当初设置的这个平台是考虑到每月活动一次的主要任务是:(1)落实车管所对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各项要求;(2)大家商讨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上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3)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增强相互配合的意识。专委会这一活动从成立至今坚持每月一次“主任工作会议”,但是有声音认为这个活动内容空洞、没有新意、次数频繁。根据此情况请大家进行讨论是否要坚持或修改还是取消,最后经到会主任单位商议一致认为每月一次的主任工作会议还是照常开展。因为每次召开会议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协会和车管所三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平台,有必要充当发挥这个平台的作用,进行交流、商讨、落实一系列工作和问题,并将每次会议精神和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发送到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贯彻、落实与共享。同时到会单位还提出,车管所能否考虑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增加一些新的业务项目,如辖区外临牌的业务办理。
三、在此次会议上,李科对车管所近期的一些业务事宜进行告知和要求:
(1)新的环保标志的实施,关于设备的添加经车管所商议决定,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还需另外添加相关设备,因为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和环保标志系统不能在同一台电脑上操作,同时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目前在使用的二维条码扫描枪不能扫描环保标志的二维码。PC机、二维条码扫描枪、票据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如果有现成设备可不必购买,目前看来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需购买二维条码枪和票据针式打印机;
(2)关于年底考核,车管所车驾科将制定一张行程表,届时将发给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作好待查准备,考核的民警将根据行程表上的单位到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查看,对专委会也提出了要求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3)李科对专委会坚持每月一次“主任工作会议”制度感觉很有必要,凡是关系到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重要事项,可以提交“主任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后再具体实施,大家关心的共性问题由“主任工作会议”讨论商定,使专委会的作用能得到很好发挥。而且很重要的是,车管所有关精神或业务也可在“主任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并得到贯彻和落实。也可以通过此平台能听到37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心声和要求。 |